台湾居民申请定居证审核上报
导语 台湾居民申请定居证办理手续详细资料。
事项编号: | 00619 | 项目类型: | 上报件 |
项目名称: | 台湾居民申请定居证审核上报 | 使用窗口: | 盟公安局 |
申办主体: | 个人,企业,事业,行政,其他团体 | 办件类别: | 行政许可类 |
申报条件: | 1、交验表明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;2、填写申请表;3、经由其他地区、国家的,须提交途径地区、国家的再入境许可证明,但过境不需要签注的地区和国家除外;4、定居、探亲、访友、旅游、接受和处理财产、处理婚丧事宜的,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;5、进行经济、科技、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、学术的活动的,须提交大陆相应机构、团体、个人的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。 | ||
法定依据: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》 | ||
法定期限: | 20 | 承诺期限: | 15 |
办结时限: | 15 | 是否收费: | 是 |
收费依据: | 根据《国家计委、财政部关于调整新版因私护照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计价格[2000]293号) | 办事流程: | 1、提出申请;2、现场审核;3、信息校对;4、审批上报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并制证;5、批准后窗口发证。 |
联系电话: | 8262797 |